泸州建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0万/吨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 作者:建中科技来源:www.lzjzkj.cn发布时间:2024-05-20浏览量:288

泸州建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四川博观智汇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泸州建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0万吨/年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现将该项目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泸州建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0万吨/年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泸州建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泸州市江阳区酒谷大道泸州高新区(古蔺)异地扶贫产业园内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租赁泸州建中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及场地,建设一条立窑生产线和两条热脱附旋窑,配套原料接收储存单元、预处理单元、热脱附处理单元、脱氟脱氯单元、污水处理单元、烟气处理单元、分盐结晶系统、消防系统、配电系统、油罐和灰罐,形成年综合利用15 万吨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15 万吨HW18 焚烧处置残渣的能力。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泸州建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泸州市江阳区酒谷大道

联系人:罗先生

电话:13378268341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四川博观智汇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成都市郫都区现代工业港北片区港通北三路

联系人:熊工

电话:13551041575

Emeil269450349@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以联系电话的方式。

2)以电子邮件的方式。

3)填写第四条中的公众意见表并将其通过邮件方式反馈

六、公众意见征求期限

公示意见征求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